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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竟然是老股民寫的!
《人民的名義》火瞭!
上至年過半百的長輩,下至“00後”,幾乎所有人都在熱議這部“大尺度”的反腐劇,據說沒看過的都不好意思參與談論。
其中作為推動劇情發展的重要線索,大風服飾廠的股權爭奪事件讓可謂是全劇的主線!
在《人民的名義》中:
大風服飾廠老板蔡成功向省檢察院舉報稱,山水集團給予大風服飾廠5000萬的過橋貸款,借款期限為6天,日息為千分之四。為瞭確保債權實現,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
最後因為在城市銀行的貸款沒有得到續期,蔡成功無力償還山水集團的5000萬借款,於是三個月後,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股權質押協議》,將大風服飾廠全部股權判給瞭山水集團。
大風服飾廠面臨拆遷,在強制拆遷中,拆遷人員與護廠隊產生矛盾,導致一把大火燒傷多人。
而在這6天時間內,蔡成功向城市銀行與農村信用社貸款,紛紛被拒。當然,這裡面存在一個問題,劇中李達康書記的愛人,京州城市銀行的副行長歐陽菁從中作祟。她將原先準備貸款的農村信用社陳天河說服,使之同樣拒絕給大風廠放貸。
相信所有看過《人民的名義》的小夥伴對這段劇情都不陌生,被討要說法的工人們折騰的焦頭爛額的達康書記;東躲西藏的蔡老板不得不說,《人民的名義》對人物的刻畫十分深刻!
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其中關於大風廠的股權爭奪問題引起瞭不少投資者的關註。而《人民的名義》作者、編劇周梅森先生,同樣是一位證券投資者,更是親身經歷過股權轉讓的糾紛。
據一份來自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周梅森曾因股權問題起訴江蘇豐裕糧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整個事件如下:
豐裕公司為江蘇東寶糧油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社1200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在東寶公司無力償還該借款時,豐裕公司也無能力承擔擔保責任。
豐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興林找到周梅森,請求周梅森替東寶公司償還該筆貸款,並告訴周梅森:東寶公司與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約定誰替東寶公司償還該筆貸款,東寶公司就將其持有的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股權轉讓給誰。
此後,周梅森出資清償瞭東寶公司上述貸款,但相應股權一直沒有過戶至周梅森名下。
周梅森後來得知東寶公司持有的是法人股,由於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正在進行公司改制,不便於轉到自然人名下。後經協商,先將該部分股權登記至豐裕公司名下並由豐裕公司代持,周梅森作為該1200萬股的隱名股東,實際享有該1200萬股股權的收益。
為能盡快將相關股權變更登記到周梅森名下,2009年12月24日,周梅森與豐裕公司簽訂《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豐裕公司自願將其擁有的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金(股權)1200萬元,以12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周梅森。
後來,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改制為淮海農商行。
2012年11月27日,豐裕公司向周梅森出具《股權變更通知書》,將周梅森享有的上述1200萬股股權變更為1560萬股。2014年2月9日,豐裕公司出具《股東會決議》,將周梅森所有的上述股權再次提高至1755萬股。至此,豐裕公司名下所持淮海農商行的3510萬股股權由周梅森、豐裕公司各享有50%。
周梅森一直要求豐裕公司將其名下的應屬於其所有的股權變更登記到周梅森名下,但豐裕公司一直不履行該義務。該事訴諸法律之後,官司經歷瞭一審二審,從徐州打到南京,但最終仍然敗訴。
最終,法院判決周梅森與豐裕公司轉讓本案所涉1200萬股淮海農商行股權因違反公司章程規定而無效。周梅森關於豐裕公司在淮海農商行所持股金中的1755萬股屬其所有的訴訟主張不能成立,因而其關於協助將該1755萬股變更登記至其名下的訴訟主張亦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原因有三條:
1、《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章程》第十六條規定:本聯社單個自然人持股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
2、《徐州淮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規定:本行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本行股份總額的2%。
3、第二十六條規定:本行股東所持的股份不得退股。但經本行董事會審議同意,可以依法轉讓、繼承和贈予。
不過在判決書中,法院承認豐裕公司對周梅森1755萬股權的代持行為的合法性,但是現階段並不滿足股權轉讓的條件。
判決書指出,“本院認為,《指定受讓人通知書》系周梅森向豐裕公司出具,豐裕公司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認可;《股權代持合同書》系豐裕公司與九階半公司簽訂,雖然淮海農商行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不予認可,但未提出相反證據予以反駁,故本院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均予以確認,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案涉股權已經滿足變更為周梅森或者九階半公司所有的條件,故對上述證據的證明目的,本院不予采納。”
難以料想的是,期間豐裕公司為瞭向銀行借錢,將為周梅森代持的這部分股權抵押給瞭銀行,最後難以還款,導致股權多次被法院查封。
是不是覺二手設備買賣得這段特別熟悉,這不就是大風服飾廠老板蔡成功的行為嘛!
在最初持有信用社股權時,他應該查清個人能不能持有法人股?對這傢信用社轉制為銀行的時候,個人持股比例不能超過2%是不是有明確規定?以企業名義持股高達50%風險又該如何控制?
“讓凱撒歸凱撒,人民歸人民”
作為一名證券投資者,周梅森曾經在資本市場上也是十分知名。
2005年,中國正式啟動歷史性的股權分置改革。同年10月,一傢名為“金豐投資”的上市公司開始啟動股改,提出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10送3.2股,以獲取全流通資格,並於11月28日表決。當時周梅森持股約70台中餐飲設備回收.25萬股,是金豐投資的第一大流通股股東。
周梅森對這個股改方案非常憤怒。他認為,對價應該在10送4股,最起碼也要在3.8股以上。他呼籲中小散戶團結起來,在股東大會上投票否決大股東的股改方案。於是,就有瞭後來十分著名的三封公開信:
《作傢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
《周梅森致非流通大股東並國資部門的公開信》
《周梅森致管理層的公開信》
附《作傢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部分文字:
金豐投資第一大流通股東、江蘇省作協副主席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
毫無疑問,我們正作為犧牲者在親歷歷史。這也許是中國證券史上最殘酷的一頁歷史。將來的證券台中中古餐飲設備市場研究者們也許會這樣記錄:
2005年5月,中國股市先天不足造成的歷史原罪無法追贖,新的剝奪再次發生。上市公司和包括國資委在內的各相關利益集團以其天然強勢挾持瞭股改,中國股市已到瞭最危險的時候。
剔除新股上市因素,滬市大盤早已跌破瞭千點,全國七千萬股民在虧損累累的情況下,繼續在股改中血流成河。已參加股改的上市公司大部貼權,非流通大股東“賞賜”的那點可憐的對價已變成泡沫隨著指數的下滑化為烏有!
作為一個把稿費積蓄全部投入股市的流通股東,今天我必須發出我的吼聲:我憤怒!
在信中,作傢出身的周梅森還引用瞭《聖經。新約》裡的一句話:“讓凱撒的歸凱撒,讓人民的歸人民”,後來這句話常見於股評,同樣出現在《人民的名義》中。
現在看來,盡管當時的股改讓市場經歷瞭陣痛,但是股改給A股帶來瞭一波牛市。2006年至2007年,上證指數最高漲至6124點。
有意思的是,在2005年11月28日,周梅森持有金豐投資市值為269萬元。假設周梅森持有金豐投資70.25萬股至今,按照復權價格計算,從2005年至今,金豐投資更名為綠地控股,股價上漲瞭722%,周梅森的269萬元已經變成瞭2211萬元。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很常見
對比《人民的名義》中的股權質押問題,在當前的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同樣是多如過江之鯽。
據數據,2017年以來,截至目前,滬深兩市合計有超過2500傢上市公司存在股權質押,其中有21傢上市公司股權占總股本比例超過20%,S佳通股權質押比例高達44.43%。
比如最近在輝山乳業案中,輝山乳業大股東楊凱實際控制的冠豐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給平安銀行。平安銀行曾於2015年6月,以冠豐所持的輝山乳業34.34億股股份作為質押,為其提供瞭總額24億港元、期限2年的貸款額度。
然而隨著輝山乳業資金鏈斷裂,輝山乳業大股東的股權質押風險就完全暴露在市場面前。
員工持股成股權激勵流行方式
《人民的名義》中,讓達康書記最頭痛的不是大風服飾廠的股權爭奪,而是工人持股問題。大風服飾廠的工人持有40%的股份,在股權被質押後,這牽扯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讓達康書記不知該如何解決。
近年來,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持續推進,作為其重要實現方式之一,員工持股進程頗受關註。
今年1月份上海發佈的《關於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將推進上海地方國有企業員工首批試點工作,選取5傢-10傢企業開展首批試點,並對企業分類、股權結構、管理制度、營收來源等條件作出瞭限制。
除此之外,吉林、湖北、陜西等省份也相繼公佈瞭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落實意見或方案。
而在A股市場上,據統計,2017年至今,已經有89傢A股上市公司推出瞭員工持股計劃,其中有49傢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資金在1億元以上。
《人民的名義》火瞭!
上至年過半百的長輩,下至“00後”,幾乎所有人都在熱議這部“大尺度”的反腐劇,據說沒看過的都不好意思參與談論。
其中作為推動劇情發展的重要線索,大風服飾廠的股權爭奪事件讓可謂是全劇的主線!
在《人民的名義》中:
大風服飾廠老板蔡成功向省檢察院舉報稱,山水集團給予大風服飾廠5000萬的過橋貸款,借款期限為6天,日息為千分之四。為瞭確保債權實現,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
最後因為在城市銀行的貸款沒有得到續期,蔡成功無力償還山水集團的5000萬借款,於是三個月後,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股權質押協議》,將大風服飾廠全部股權判給瞭山水集團。
大風服飾廠面臨拆遷,在強制拆遷中,拆遷人員與護廠隊產生矛盾,導致一把大火燒傷多人。
而在這6天時間內,蔡成功向城市銀行與農村信用社貸款,紛紛被拒。當然,這裡面存在一個問題,劇中李達康書記的愛人,京州城市銀行的副行長歐陽菁從中作祟。她將原先準備貸款的農村信用社陳天河說服,使之同樣拒絕給大風廠放貸。
相信所有看過《人民的名義》的小夥伴對這段劇情都不陌生,被討要說法的工人們折騰的焦頭爛額的達康書記;東躲西藏的蔡老板不得不說,《人民的名義》對人物的刻畫十分深刻!
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其中關於大風廠的股權爭奪問題引起瞭不少投資者的關註。而《人民的名義》作者、編劇周梅森先生,同樣是一位證券投資者,更是親身經歷過股權轉讓的糾紛。
據一份來自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周梅森曾因股權問題起訴江蘇豐裕糧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整個事件如下:
豐裕公司為江蘇東寶糧油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社1200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在東寶公司無力償還該借款時,豐裕公司也無能力承擔擔保責任。
豐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興林找到周梅森,請求周梅森替東寶公司償還該筆貸款,並告訴周梅森:東寶公司與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約定誰替東寶公司償還該筆貸款,東寶公司就將其持有的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股權轉讓給誰。
此後,周梅森出資清償瞭東寶公司上述貸款,但相應股權一直沒有過戶至周梅森名下。
周梅森後來得知東寶公司持有的是法人股,由於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正在進行公司改制,不便於轉到自然人名下。後經協商,先將該部分股權登記至豐裕公司名下並由豐裕公司代持,周梅森作為該1200萬股的隱名股東,實際享有該1200萬股股權的收益。
為能盡快將相關股權變更登記到周梅森名下,2009年12月24日,周梅森與豐裕公司簽訂《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豐裕公司自願將其擁有的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金(股權)1200萬元,以12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周梅森。
後來,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改制為淮海農商行。
2012年11月27日,豐裕公司向周梅森出具《股權變更通知書》,將周梅森享有的上述1200萬股股權變更為1560萬股。2014年2月9日,豐裕公司出具《股東會決議》,將周梅森所有的上述股權再次提高至1755萬股。至此,豐裕公司名下所持淮海農商行的3510萬股股權由周梅森、豐裕公司各享有50%。
周梅森一直要求豐裕公司將其名下的應屬於其所有的股權變更登記到周梅森名下,但豐裕公司一直不履行該義務。該事訴諸法律之後,官司經歷瞭一審二審,從徐州打到南京,但最終仍然敗訴。
最終,法院判決周梅森與豐裕公司轉讓本案所涉1200萬股淮海農商行股權因違反公司章程規定而無效。周梅森關於豐裕公司在淮海農商行所持股金中的1755萬股屬其所有的訴訟主張不能成立,因而其關於協助將該1755萬股變更登記至其名下的訴訟主張亦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原因有三條:
1、《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章程》第十六條規定:本聯社單個自然人持股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5‰。
2、《徐州淮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規定:本行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本行股份總額的2%。
3、第二十六條規定:本行股東所持的股份不得退股。但經本行董事會審議同意,可以依法轉讓、繼承和贈予。
不過在判決書中,法院承認豐裕公司對周梅森1755萬股權的代持行為的合法性,但是現階段並不滿足股權轉讓的條件。
判決書指出,“本院認為,《指定受讓人通知書》系周梅森向豐裕公司出具,豐裕公司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認可;《股權代持合同書》系豐裕公司與九階半公司簽訂,雖然淮海農商行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不予認可,但未提出相反證據予以反駁,故本院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均予以確認,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案涉股權已經滿足變更為周梅森或者九階半公司所有的條件,故對上述證據的證明目的,本院不予采納。”
難以料想的是,期間豐裕公司為瞭向銀行借錢,將為周梅森代持的這部分股權抵押給瞭銀行,最後難以還款,導致股權多次被法院查封。
是不是覺二手設備買賣得這段特別熟悉,這不就是大風服飾廠老板蔡成功的行為嘛!
在最初持有信用社股權時,他應該查清個人能不能持有法人股?對這傢信用社轉制為銀行的時候,個人持股比例不能超過2%是不是有明確規定?以企業名義持股高達50%風險又該如何控制?
“讓凱撒歸凱撒,人民歸人民”
作為一名證券投資者,周梅森曾經在資本市場上也是十分知名。
2005年,中國正式啟動歷史性的股權分置改革。同年10月,一傢名為“金豐投資”的上市公司開始啟動股改,提出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10送3.2股,以獲取全流通資格,並於11月28日表決。當時周梅森持股約70台中餐飲設備回收.25萬股,是金豐投資的第一大流通股股東。
周梅森對這個股改方案非常憤怒。他認為,對價應該在10送4股,最起碼也要在3.8股以上。他呼籲中小散戶團結起來,在股東大會上投票否決大股東的股改方案。於是,就有瞭後來十分著名的三封公開信:
《作傢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
《周梅森致非流通大股東並國資部門的公開信》
《周梅森致管理層的公開信》
附《作傢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部分文字:
金豐投資第一大流通股東、江蘇省作協副主席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
毫無疑問,我們正作為犧牲者在親歷歷史。這也許是中國證券史上最殘酷的一頁歷史。將來的證券台中中古餐飲設備市場研究者們也許會這樣記錄:
2005年5月,中國股市先天不足造成的歷史原罪無法追贖,新的剝奪再次發生。上市公司和包括國資委在內的各相關利益集團以其天然強勢挾持瞭股改,中國股市已到瞭最危險的時候。
剔除新股上市因素,滬市大盤早已跌破瞭千點,全國七千萬股民在虧損累累的情況下,繼續在股改中血流成河。已參加股改的上市公司大部貼權,非流通大股東“賞賜”的那點可憐的對價已變成泡沫隨著指數的下滑化為烏有!
作為一個把稿費積蓄全部投入股市的流通股東,今天我必須發出我的吼聲:我憤怒!
在信中,作傢出身的周梅森還引用瞭《聖經。新約》裡的一句話:“讓凱撒的歸凱撒,讓人民的歸人民”,後來這句話常見於股評,同樣出現在《人民的名義》中。
現在看來,盡管當時的股改讓市場經歷瞭陣痛,但是股改給A股帶來瞭一波牛市。2006年至2007年,上證指數最高漲至6124點。
有意思的是,在2005年11月28日,周梅森持有金豐投資市值為269萬元。假設周梅森持有金豐投資70.25萬股至今,按照復權價格計算,從2005年至今,金豐投資更名為綠地控股,股價上漲瞭722%,周梅森的269萬元已經變成瞭2211萬元。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很常見
對比《人民的名義》中的股權質押問題,在當前的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同樣是多如過江之鯽。
據數據,2017年以來,截至目前,滬深兩市合計有超過2500傢上市公司存在股權質押,其中有21傢上市公司股權占總股本比例超過20%,S佳通股權質押比例高達44.43%。
比如最近在輝山乳業案中,輝山乳業大股東楊凱實際控制的冠豐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給平安銀行。平安銀行曾於2015年6月,以冠豐所持的輝山乳業34.34億股股份作為質押,為其提供瞭總額24億港元、期限2年的貸款額度。
然而隨著輝山乳業資金鏈斷裂,輝山乳業大股東的股權質押風險就完全暴露在市場面前。
員工持股成股權激勵流行方式
《人民的名義》中,讓達康書記最頭痛的不是大風服飾廠的股權爭奪,而是工人持股問題。大風服飾廠的工人持有40%的股份,在股權被質押後,這牽扯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讓達康書記不知該如何解決。
近年來,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持續推進,作為其重要實現方式之一,員工持股進程頗受關註。
今年1月份上海發佈的《關於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將推進上海地方國有企業員工首批試點工作,選取5傢-10傢企業開展首批試點,並對企業分類、股權結構、管理制度、營收來源等條件作出瞭限制。
除此之外,吉林、湖北、陜西等省份也相繼公佈瞭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落實意見或方案。
而在A股市場上,據統計,2017年至今,已經有89傢A股上市公司推出瞭員工持股計劃,其中有49傢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資金在1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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